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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市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科研课题和决策咨询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5-17 来源:科研管理和服务处 作者:

各县(区)委党校(行政学校),校(院)各处室:

现将2023年度全市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科研课题和决策咨询项目予以发布,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(一)课题申报人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贴近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、党校主业主课,为推动全市党校(行政学院)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。

(二)围绕《2023年度全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和决策咨询项目指南》课题申报,也可结合本地区发展大局或本校教研咨工作需要自主选题申报。带“*”号的课题只面向县区党校申报立项。

(三)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,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此课题;市委党校在研2个(含)以上课题人员、课题延期人员原则上不鼓励申报。

(四)加强市县(区)党校课题研究协作。市委党校人员申报课题时,课题组成员必须有1名(含)以上县(区)党校教研人员;县(区)党校人员申报时,应主动邀请市校(院)教研人员加入课题组。

(五)加强科研诚信建设,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(处室)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查工作,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课题组研究条件和实力、申报书规范性等,严禁已研或在研选题重复申报,着力提高本单位(处室)申报质量,并为课题承担者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。

二、课题经费

课题主持人是县(区)党校的,按期按质结项市委党校给予1500元奖励、各县区按不低于1:1的标准进行配套奖励;课题主持人是市委党校的,具体依据《中共铜陵市委党校科研成果奖励与项目资助办法》等相关文件执行。

三、课题立结项要求

(一)市委党校职能处室组织评审,择优提出立项建议名单,经校(院)教科研专家委员会审核,报校委会审批,发布立项通知。

(二)结项要求

1.课题结项时间:2023年11月27日,不接受延期申请,逾期不结项作撤项处理。被撤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本课题。

2.课题结题形式:(1)课题成果(论文、咨政报告等)公开发表;(2)咨政成果被同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;(3)咨政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使用(结项时需提供采纳使用相关文件或方案等证明材料);(4)党校工作研究类课题成果需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登或公开发表。(5)提交结项的课题成果均需署有“2023年度铜陵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科研课题成果”字样。(6)教研咨一体化课题立结项要求另按现行相关文件执行。

3.严格遵守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课题成果要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,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,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重复研究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按撤项处理。

四、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

(一)课题申报需填写《全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申请书》(见附件2),县(区)党校统一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至市委党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处,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:285493080@qq.com,邮件标注XX党校(行政学校)申报2023年度课题。立项申请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联系人:周老师;

联系电话:5884396


   附件:1.2023年度全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和决策咨询项目指南.docx

 

     2.全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申请书 


     3.活页.docx

 

 中共铜陵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

2023年5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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