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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5年度全市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科研课题和决策咨询项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6-13 来源:科研管理和服务处 作者:

各县(区)委党校(行政学校),校(院)各相关处室:

2025年全市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重点课题申报要求如下。

一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“教学出题目,科研做文章,成果进课堂”,充分发挥科研“为党育才、为党献策”的基础支撑作用,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着力开展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。

二、申请人应根据《选题指南》(附件1规定的选题申报,也可围绕中心工作、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,结合全市或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自拟题目申报。《选题指南》中带“*”号的课题限县区党校申报。本课题同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。

三、为加强系统协作,市委党校课题组须有县区党校人员参加;鼓励县区党校邀请省委党校、市委党校教研人员联合申报课题。

四、为推进科研诚信建设,申报人所在单位(处室)要认真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做好申报材料审查工作,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课题组研究条件和实力、申报书规范性等。对在本课题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,经查实按撤项处理。

五、市委党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处组织评审,提出立项建议名单,经分管校委审核,报校委会审批,发布立项通知。

六、课题结项须形成学术文章或咨政报告。

学术论文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且署“2025年铜陵市党校(行政学院)系统科研课题成果”,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;其中以报纸结项的,文章字数少于2500字不予结项。

咨政报告须获得同级(含)以上党委或政府领导批示,或被省委党校《咨政专报》《皖政参阅》采用。

七、课题完成时限为20251215日前,逾期视同撤项。撤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本课题。

八、市委党校课题组课题结项奖励和咨政报告获批示资助按市委党校《科研成果奖励与项目资助办法(2023年修订)》等相关文件执行。

县区党校课题组结项由市委党校给予1500元奖励,同时申报人所在县区应按不低于1:1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。

九、请申报人于2025714日前将申请书(附件2电子版、活页(附件3电子版、申请书盖章扫描版发至tlswdxkyc@126.com

联系人:李志强,联系电话:5884188

 

附件:1.课题指南

2.全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申请书

3.全市党校系统科研课题活页

 

 

 

中共铜陵市委党校

202561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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